一、保健食品相關規範
保健食品其實就是食品,依據健康食品法規定,不得標榜功效;
若是具有實質功效或療效,則需透過查驗登記取得健康食品認定;
若認定為藥品,需主管機關認定有診斷、治療、減輕人類疾病功能。
二、保健食品常見分類
第05類:維他命製劑;營養補充品;嬰兒營養補充品等;
第29類:食用燕窩;食用海藻濃縮物等;
第30類:蜂膠;人蔘飲等;
第35類:營養補充品零售批發等;
其他類別:第01類(食品用維他命等)。
三、保健食品申請商標上常見問題
即使僅是申請商標,也需要符合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及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相關規範;
此類商標常有不具識別性的情形,建議申請前先進行檢索及專業代理人確認。
Comentários